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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没有那么危险 ──也谈“互联网和国家安全” 胡金海 最近,接连看到几篇谈“互联网和国家安全”文章,观点大体都是把互联网看作是对国家安全带来新威胁的危险物,这些文章都提出了国家应该对互联网怎样进行限制管理的一些“对策”。互联网真有那么危险吗?这不由得引起了我的深思。 中国古代有个“曾参杀人”的寓言,曾参本来没有杀人,因为误传说曾参杀人,传到后来,连曾参的母亲也信以为真了。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威胁,大体同“曾参杀人”一样,是个误传。我认为,我国政府现在对互联网采取的对策基本是正确的。但是“曾参杀人”的误传多了,难免会使人信以为真,改变原来正确的对策。这里,我想谈谈我的一种学术之见:互联网没有那么危险。 互联网,是一种把单个电脑同全球信息联接起来的信息系统。单个电脑怎样同全球信息联系,归根结底是由单个人操作决定的。 一个人通过操作一个鼠标或一个键盘,实现同互联网联通,获取个人所需信息。这一个特性,对我们认识分析互联网的作用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互联网是单个电脑同全球信息的互联,每一个单个电脑同互联网的联系方式是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和可能性。个人电脑在互联网中的运动,同个人思维运动相似。我们知道,人类的神经系统构造虽然大体相似,但是每一个人每一分钟具体思维运动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各不相同的。可以说,在世界上,每个电脑每一分钟使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具体过程、具体内容,都是按照某个电脑操作者个人意志进行的,因而每个电脑在互联网中的运动内容都是各不相同的。每个电脑同互联网的互联内容,归根结底体现的,是个人对信息的具体需求。 互联网这种个体操作、个体思维、个体对信息需求的特性,决定了人类使用互联网,也具有个体思维那样无限的多样性和可能性。我们可以,而且应该,用看待人的个体思维运动那样的目光,去看待单个电脑在互联网中的活动;我们可以,而且应该,用看待人的思维系统那样的目光,去看待人类正在建设的互联网系统。所谓互联网的危险性,如同个体思维的危险性差不多,我们大可不必杞人忧天,把互联网同国家安全对立起来。 国家安全,不需要禁止人的个体思维。人的个体思维,从来都具有不可禁止的自由性!历史上任何时代的独裁者,都没有办法禁止人的个体思维的自由。如果认为人的个体思维自由具有危险性,因而要想出种种“对策”来阻挠人的个体思维自由,这样的主张,实在是十分危险和愚蠢的。世界上确实有过一些企图取缔人的个体思维自由的狂妄的独裁者,但结果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。人类继续沿着个体思维自由发展的方向不断创新、不断前进!我们应该相信个体思维的自由,是人类前进的伟大动力! 提出“互联网危险论”者,也提出了一些根据。他们提出的这些根据,我认为都是值得商榷的。 根据之一,所谓互联网导致了“难以控制的信息越境流动”。这个根据说:互联网“包切换”协议,使互联网“已成为一个不需要护照、没有边境检查站、出入境畅通的数字化王国”。我不禁要问一句:难道你们认为“信息越境”还要“签证”吗?护照也好,边境检查站也好,这些都是对于人身活动的限制。如果认为属于思维活动领域的信息流动,也要区分国籍,也需要“签证”,就好比让人们读托尔斯泰时,要先考虑一下到俄罗斯大使馆去签证;听贝多芬时,要先考虑接受德国边境检查站的检查;看NBA,要先到美国领事馆办一个手续……这样的人,“信息越境流动”问题或许是解决得很好了;但这样的人,也因此可能患上一种“出国签证执偏症”。 根据之二,所谓互联网导致了“难以控制的虚拟政治动员”。这个根据说:由于互联网使每个人都成为全球范围的媒体制造商,都在进行虚拟的政治动员,传统主权无法控制电脑空间,使国家安全遭遇了难题。我认为:人的生活是现实的。谁对虚拟信息盲目崇拜,谁必然会在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。既然“蝴蝶效应”(一只纽约的蝴蝶扇动翅膀,导致了北京上空的风暴),只是一种虚拟的效应,我们国家的政治动员,为什么要担心这种虚拟效应呢?国家的安全,完全应该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。一次导弹轰炸,导致中国大地的抗议风暴,这就是互联网时代发生的现实的政治动员效应。国家安全的根本,在于国家现实的国防力量,以及政府现实国策的正确。试图用控制虚拟政治动员的方法,来建立国家安全,能得到的,只能是虚拟的国家安全。 根据之三,所谓互联网导致了“难以控制的匿名和隐密行为”。这个根据说:“匿名程度越高、密码化方法越好,互联网的吸引力就越大;同时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可能性也越大,而官方防止这些犯罪的可能性却越小。”真是危言耸听!我认为:匿名和危害国家安全以及犯罪,并没有因果关系。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利用匿名来犯罪,这是罪犯害怕遭受法律惩罚所决定的。就是在互联网上制定了不准匿名规则,罪犯们也不会在犯罪时遵守这个规则而留下自己真实姓名。而匿名,给绝大多数不是罪犯的人,带来了保护自己的一道防线;匿名,也给大量人民内部矛盾,留下了一个避免发生对抗的缓冲区。人总要有一些隐秘的。比如医学专家说:手淫无害。但是,人的手淫就需要隐密。把别人隐密告发出来的告密者,大多是制造冤假错案的祸首。法制国家的安全,依靠正大光明的法制来维系;只有心怀叵测的阴谋家,才喜欢用特务手段控制个人隐秘来控制人。互联网的匿名,可以让人保守个人心灵深处的隐密。进行光明磊落政治斗争的政党以及正派的个人,对别人的隐秘,正确的态度应该是:不去刺探、不去干涉。中国不需要斯塔尔那样的“独立检察官”。所谓的“官方”,有什么必要去“控制匿名和隐秘行为”呢? 根据之四,所谓互联网导致了“难以控制的技术漏洞”。这个根据说:互联网技术新的功能,总是伴随着新的漏洞和弱点,人们对网络的巨大依赖性和网络本身的数据缺陷形成了尖锐的矛盾,其中的空间就是“数字化犯罪”的天堂。我认为:互联网技术漏洞同人们对网络依赖性的矛盾,是推动人们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的动力,这同“数字化犯罪”没有必然联系。要想犯罪的人,你就是不留下互联网的“技术漏洞”,他也会进行“非数字化犯罪”。由于互联网上的一切具有虚拟的成分,因此它的现实危害程度是比较轻的。一个在互联网中表演的“战争狂”、“暴力狂”,总比一个在现实中表演的“战争狂”和“暴力狂”,对别人生命财产带来的威胁要小一些。在互联网的虚拟境界中,“战争狂”可以实现他征服银河系的梦想,哪怕他在整个银河系建立起随心所欲的“天堂”,对别人也不会是“地狱”。如果全世界罪犯都到互联网上去“杀人”、“强奸”,一切案件都是在“数字化”中转来转去,现实世界可能就会安定得多。对待虚拟世界的犯罪,不仅警察的牺牲会小得多,破案也会轻松得多。当一切“罪恶”只是在互联网上表现时,我猜想,这大概离开消灭一切犯罪的共产主义社会就不远了。 另外,还有这样一个说法:互联网上贴子,比西单“民主墙”、比“文化大革命”“大字报”还要自由,“民主墙”和“大字报”都需要取缔,互联网上贴子为什么不需要取缔?我认为:贴子同“西单墙”和“大字报”具有不同性质。“西单墙”和“大字报”具有“现实的”、“聚众集会”的性质,而贴子却具有“虚拟的”、“个体思维”的性质。
“西单墙”和“大字报”,张贴在一定的公共场合,可以在一定时间、一定场合聚集一定数量人员,形成煽动动乱现实的力量。而帖子张贴,是在虚拟时间、虚拟场合、虚拟数量的人员中进行。人们看到某个贴子,都是在个体操作电脑条件下进行的。互联网某个讨论室里的集会,也只是虚拟的“集会”。一个讨论室里似乎有10个人在讨论,实际上可能只有2个人,甚至是1个人,1个人可以用10个人名讨论。我们最多只需要禁止公共媒体上张贴那些具有明显危害社会的帖子,禁止集会阅读危害社会的帖子,对个人阅读个人贴子的禁止则是不必要的。在互联网上,千百人阅读一个贴子不是同时发生的,一个人在读到一个贴子时,无法知道此刻还有谁在阅读。因此,就是具有煽动动乱性质的贴子,也不能在一定时间、一定场合聚集一定数量人员,形成煽动动乱现实的力量。帖子的危害比西单墙和大字报要小得多。而从另一方面看,由于贴子是以个人阅读的特性存在的,使不同的人接受小道消息的时间、场合都有了极大的不同,小道消息的煽动力,被削弱了。可以说,自从人们有了上互联网的自由,人们独立思考的能力极大增强,那些凭空捏造的小道消息,从此不会再有一呼百应的效果;人们对信息真假的识别力,正在迅速得到提高。 北京中关村有一条广告语:“全世界电脑联合起来,Internet一定要实现!”这同一百多年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提出的口号:“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,因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!”字面上十分相似。“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,因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!”的口号,曾经使资产阶级政府害怕得要命,而世界各国无产阶级满腔热情地接受了这个口号,把人类历史推向了新的纪元。今天,我们也可以用“全世界电脑联合起来,Internet一定要实现!”当作一个新的进军号角。在这个新的号角鼓舞下,人类社会必将迈进一个更加灿烂的新时代! (正文3765字,2000年2月28日 原载《电脑报》网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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